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20 阅读量:188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任务,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清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制发方案,安排部署。制定《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及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修改《行政执法工作手册》、重新编制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音像记录清单等五项重点任务。二是梳理职权,调整清单。对行政执法事项和罚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和编制,明确实施执法事项314项,新增《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13部,调整各事项具体承办内设机构,完善实施对象等内容,涉及修改之处达370余个。同时,根据修订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调整《罚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清单》。三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及备案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的范围、集体讨论的人员、程序、内容等进行明确规定,每周召开案审会对每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理讨论,确保每一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公正。目前,共对包括委托执法在内的127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和审理。四是严格审核,依法行政。做到立案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实行双人初审、负责人复核的法制审核机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反馈案件承办处(室)。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积极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每一份审查意见合法、严谨。目前,共对103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涉及经济处罚315万元,停产整顿3家。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积极对接省应急管理厅,对“三项制度”以及配套的清单、流程图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各项制度、清单、流程图科学、准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