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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7   阅读量:2482

各市(含定州、辛集)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规划》为引领,统筹做好信息化“顶层设计”工作

  《河北省信息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印发实施。《规划》是全省信息化建设总纲,明确了全省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愿景目标、主要任务“五横四纵”的总体架构设计九大工程,确定了工程的设计架构、建设内容和分级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步骤。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重要意义,坚持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准确把握现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改革创新中的关键作用,以《规划》为引领,强化顶层设计,有序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

(一)对标《规划》,加快信息化顶层设计各地要准确把握《规划》总体布局,对标规划,紧紧围绕2020年、2022年两个阶段性目标,认真研究规划发展思路和部署要求科学编制本地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与《规划》无缝对接,确保全省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实现信息化跨越式发展。9月底前,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应急管理同意后组织实施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规划实施方案报级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

    (二)需求为导向推动信息化与业务深度融合各地要加强对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结合“三定”规定,深入学习领会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定位、目标任务、机构改革和队伍建设等的职能定位,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指挥实际需要,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的需求引领和应用建设的主体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分析监督管理、灾害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业务特点,科学梳理业务架构,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明确信息化发展的目标任务,促进信息化与业务深度融合。

(三)坚持互联共享,统筹推进系统建设当前,信息化进入一体化、智能化、开放化和融合应用为主要特征的发展阶段,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势在必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快与地震、煤矿监察、消防救援、森林消防等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要充分依托已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本地政务云等开展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对机房建设、服务器购置等项目进行严格控制,避免投资浪费。要加强对信息系统建设部署的统筹,采用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的模式纵向把握省、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建设的重点,确保上下同步、整体推进,横向推进与其他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聚合多方力量,为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服务

   (四)统一工作步调确保应急管理信息化整体推进。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规划》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应急管理信息化横四纵”总体架构进行设计,确保体系完备、层次清晰、技术先进。要准确把握网络定位、系统部署、安全管理等要求,确保顶层设计与《规划》技术路线一致。要按照《规划》设定的实施路径,科学安排项目计划,确保建设进度符合《规划》要求。

    二、加快推进2019年信息化重点任务建设

省厅编制了《河北省应急管理信息化2019年第一批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明确了2019年第一批11项建设任务的设计要求、建设标准、技术指标和阶段目标。各市按照任务书》规定的时间、步骤,以急用先行为原则,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要优先开展转隶单位网络互联、应用互通等工作,尽快满足应急指挥等中心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原有业务系统、新建业务系统均应作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子系统或功能模块进行改造或建设。

    (一)感知网络建设20198月底前,各市(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完成地质、地震、防汛抗旱、气象、森林草原火险火情、消防、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等领域和部门数据感知网络建设现状及感知数据需求调研,确定2019感知数据的建设(接入)范围、数量等,以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领域为重点,编制完成感知网络建设方案。10月底前,实现森林草原火险火情、地质、水旱、气象等自然灾害领域已有感知数据汇聚到各市、县级节点;新建或改造升级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生产安全感知网络,实现接入企业的相关感知数据汇聚到各市、县级节点。12月底前,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已接入的感知数据汇集到省应急管理厅,重点接入危化品、尾矿库在线监测、预警、预报监控系统。

(二)应急指挥信息网建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先联通、再完善的思路,完成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尽快形成纵向贯通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横向连接地震、煤矿监察、消防救援、驻地应急救援队伍业务部门的应急指挥信息网为承载应急救援指挥、监测预警、视频会议等关键业务提供基础支撑。2019年8月,启动指挥信息网市级、县级网络建设9月底前,完成指挥信息网市级、县级网设备采购网络建设,开展应急指挥骨干网接入工作11底前,完成全省指挥信息网并网试运行

(三)卫星通信网建设。2019年底前,基本建成或启动建设市县级VSAT卫星通信网,完成市级固定站和市县级远端站新建或升级改造,开展系统设备对接调试,配备天通卫星终端。卫星通信网建设要充分考虑系统设备兼容性和扩展性,确保满足未来卫星通信发展需求。

(四)《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省厅正在编制《河北省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方案》。各市(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省级统筹设计、分级建设应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应急管理业务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加快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省厅综合应用平台为市、县级用户提供账号和应用功能,并提供市级综合应用平台通用版本建设方案。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可利用省级平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或依据市级平台通用版本建设方案自行开展建设工作。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一般不单独建设平台,业务开展由省市级平台提供支撑,有条件的可适当开展平台建设。独立建设的市、县级平台需提供免费接口,并按照统一标准与上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五)数据治理工程建设。数据治理系统是在统一信息资源规划下,利用数据接入、数据处理、数据管控、数据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等,实现应急管理部门内部、外部共享交换的应急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池,对内部业务系统和外部共享交换提供统一的数据目录服务。20198月底前,完成部门内部已有系统数据资源、外单位共享数据资源,以及感知网络建设接入的数据资源调研工作,编制完成数据治理建设方案。10月底前,完成应急管理信息资源的梳理与编目,初步形成应急管理信息资源清单。12月底前,完成数据治理系统的接入、处理、管控、服务、共享交换功能的开发,初步形成数据资源池,完成已建在用系统的数据接入,逐步完成共享部门获取的数据接入。

(六)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应用支撑与系统集成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用支撑与系统集成是将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现有分散、独立的业务系统进行全面整合与集成,支撑新建业务系统的综合集成平台。2019年8月底前,完成业务系统现状调研工作,与相关部门协调业务系统整合方案,编制完成建设方案,启动业务系统整合与集成工作。10月底前,完成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应用支撑、服务总线建设。11月底前,完成现有和新建业务系统整合与集成工作。12月底前,完成统一门户建设,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持续开展业务系统集成工作。

(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通过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提供的基础应用支撑、数据支撑、模型算法等支撑能力,对海量、多源、多灾种的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分析,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业务,提升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2019年8月底,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细化建设内容,明确监测预警内容,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启动项目建设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要素综合监测、灾害态势智能分析、灾害风险预警与会商研判主体功能建设开发,推送系统部署上线试运行,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

    (八)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建设。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以感知数据为支撑,构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预警模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的分类分级管控。20197月底,承担应急管理部2018年“一张图”资金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试点建设任务的市、县,编制完成建设方案,启动项目建设。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结合省应急管理厅和本级政府相关建设要求,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内容,细化功能需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8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的更新完善,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10月底前,完成省级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接入全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监测监控预警数据12月底前,接入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视频监控图像和监测数据,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等主要功能的开发工作,推动系统部署上线试运行。

    (九)政务管理应用建设。 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需根据国家和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要求,对政务服务数据、监管数据进行梳理、整合和完善。将各地政务服务数据和监管数据汇聚到省应急管理厅数据治理系统,统一交换至应急管理部大数据资源池。2019年8月底前,完成各市、县政务服务数据汇聚至省应急管理厅;9月底前,完成各市、县现有监管数据汇聚至省应急管理厅;12月底前,完成任务书要求的功能建设或改造任务。

    (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各地按照“省级统筹设计、分级建设应用”的原则开展系统建设工作,省应急管理厅提供的市级综合应用平台通用版本包含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各地可在通用版本基础上改造或自行建设。各县级单位一般不单独建设平台,市级平台提供支撑。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完善基础环境设施建设,开展应急指挥调度场所建设,9月底前,完成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与互联互通;11月底前,完成值班值守、协同会商、指挥调度、应急指挥体系管理等系统建设;12月底前,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十一)认证授权与密码服务建设。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按需建设身份管理系统,为本地应用提供统一身份认证。并将身份数据同步至部级、省级身份管理系统,实现访问部级、省级业务应用的统一身份认证。8月底前,完成身份管理系统、PKI/CA系统、密码管理系统建设的整体设计。10月底前,完成身份管理系统、PKI/CA系统、密码管理系统的建设。11月底前,完成本地身份数据与省级身份管理系统同步12月底前,完成试运行。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化工作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化是一把手工程。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应急管理信息化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信息化建设与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一体推进,确保《规划》任务目标和2019年信息化重点建设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实施

(二)全工作机制各地制定完善信息化工作制度,包括信息化建设使用管理、监测预警系统管理、信息平台运维管理、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等。要重视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业务精通的专业队伍,确保信息化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已手上。要定期开展模拟灾害事故环境下的信息化运维和通信保障实战演练,在检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软硬件性能的同时,加强对运维队伍的锤炼,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要积极探索与国内领先的信息化专业机构、团队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弥补自身技术力量不足。要建立信息化专家库,借助外脑、集思广益,确保科学决策。

)规范项目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化项目管理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项目组织架构,合理制定计划,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风险评估和管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防范廉政风险。

)统一网络部署。应急指挥信息网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设计,属于非涉密网络,在安全防护和管理要求上采取了增强手段,确保具备较高的安全可靠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的应急决策、指挥调度、协同会商、态势分析等核心业务统一部署在应急指挥信息网环境,应严格控制用户范围。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政务管理等业务域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环境,提供应急管理全系统用户使用。各地应严格落实应急部工作部署,严密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统一技术标准。应急管理部将陆续出台云计算平台、应用开发、服务接口、核心设备等技术标准规范,为各地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标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发建设的信息系统必须提供免费接口,为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打好基础。   

)统一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将建设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权限管理、边界防护和安全策略配置等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开展安全保障体系设计,保证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省对互联网出口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建立登记报备制度,加强边界防护系统建设,防范来自互联网的安全风险。各应急管理部门开发的移动应用必须通过安全测评,使用应急管理移动应用的个人自有手机必须安装全国统一的安全软件。

)强化指导督促。省厅将建立对口联系制度,为各地应急管理信息化规划(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加强对信息化推进情况的督导,推动各地加快规划、建设、应用进度。

7月底前,请各市将应急管理信息化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省厅。

  人:  李进军      

联系方式:  0311-87803211  87803122(传真)    邮箱:13641039267@163.com   

 

附 件:《河北省应急管理信息化2019年第一批建设任务书》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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